关于中山市药学会办公场所搬迁的通知各单位及从业人员: 感谢大家对学会工作的支持与关注。为发展需要,学会办公场地将进行搬迁。2022年1月1日后正式启用新的办公场所。
关于举办2021年度医药行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政策宣讲会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及职称申报负责人:根据工作安排,定于2021年12月30日上午举办2021年度医药行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政策宣讲会。
关于公布中山市药学会2021年优秀论文评选结果的通知 根据 2021年《中山药学》征文及优秀论文评选通知(中山药学会〔2021〕7 号),在我会各会员单位的积极推荐下,我会共收到参评论文 35 篇。
关于做好 2021 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一、2021年职称评审、初次职称考核认定开展时间 (一)全市职称申报点(附件2)受理材料时间为2022年1月至3月。doc附件4: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操作流程.
(二)对于非公有制组织、社会组织专业技术人才,各级人社部门要专门设立职称申报点,其申报材料经用人单位推荐、申报点受理审核后按规定程序报送职称评审委员会;(三)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和公示。
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,申报人在“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管理系统”系统打印的《广东省初次认定职称考核认定申报表》及相关申报材料等纸质材料(均需盖章,见附件5)及时送相关申报点。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。
二、申报时间 根据《通知》精神,我市2020年度申报医药行业专业技术人才中、初级职称受理申报材料时间为9月1日至9月30日。 附件1(2020.08)关于做好2020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(中人社发【2020】103号).
经我会申请并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,我市医药行业从业人员2019年度初级、中级职称评审纸质资料的受理时间,从原11月28日延迟至12月3日 17:30,请申评人仔细检查申报资料,及时提交。
受理时间为11月18-29日。申报途径和材料、审核要求、评委会调整及管理、评审结果审核确认及发证、纪律要求等执行《关于做好2019年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》(中人社发〔2019〕165号)文件的相关规定。
请各单位将对《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〉修正案(草案征求意见稿)》的意见和建议,于10月27日前发送到以下邮箱283978183@qq.com。
作为10月8日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的《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》配套文件,上述3份《征求意见稿》对各中药药品研发、生产单位影响较大,对我市相关单位未来发展方向将产生重大影响。
经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,标示为湖北李时珍中药材专业市场有限公司、湖南省崇善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等企业生产的4批次桔梗存在增重问题和总灰分不符合标准规定情况。